申请澳洲移民时,为什么有时候需要Job Offer(工作邀请函)?
Date:2021/05/21
近期有朋友询问,自己在申请澳洲移民过程中,发现移民局网站中对应职位的要求是需要有JOB OFFER,他有些搞不清工作邀请(JOB OFFER)的作用和对应签证类别。
到底申请哪里签证时涉及JOB OFFER呢,如果州担保要求提供工作邀请,那和雇主担保移民有什么区别呢?
那本次我们就来梳理下,在澳洲签证申请过程中,什么情况下会用的JOB OFFER以及其具体用途。
常见的JOB OFFER使用范畴在190/491/482/186/494 各类技术移民和雇主移民中。
首先,对于雇主担保类签证,无论是临时性签证还是永居类签证,都需要有澳洲本地雇主以工作机会来担保申请人。
首先澳洲移民局会对雇主资质进行审批,通过审核的雇主会获得固定期限的可担保资格。有些签证,比如494偏远地区雇主担保签证中的雇主,还需要获得州政府的批准。
只要是合规的雇主都可以通过发JOB OFFER的方式担保申请人来澳洲工作或移民,不过申请人要求与雇主维持固定时间的雇佣关系。
对于技术移民类别的签证,申请人通常会在以下几类情况中涉及JOB OFFER:
申请州明确州担保需要当地的雇主出工作邀请;
州政府对局部技能岗位有工作邀请的需求;
在申请过程中自带工作邀请;
总结来说,对于澳洲技术申请人,是否需要工作邀请具体还是看州担保要求,当前很多职位在申请190州担保签证和491偏远地区担保签证中,各个州会优先考虑能收到本地工作邀请或者具有本地工作经历的申请人。
值得注意的是,当州担保需要JOB OFFER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你必须入职这家公司接受雇主的offer,所以即使你在移民申请时递交的A公司的OFFER ,但签证获批后实际去了B公司都是允许的。
因为对于技术移民申请人,澳洲移民局对JOB OFFER没有硬性的后续要求,而对于州政府来讲,只是希望担保更有竞争力的申请人留在本地区发展。
对于州政府来讲,如果有强制提供JOB OFFER的要求,证明申请人比较多,而地区政府希望优中选优,如果州政府本身对于有些职位没有JOB OFFER,而申请人自带JOB OFFER,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一般这种背景都会被优先考虑和处理加大下签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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